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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遴选和全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阅读:1433 次  日期:2021-08-30 1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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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7个职位,计划遴选22人。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全市公开选调6个职位,计划选调6人。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具体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眉山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眉山市、县(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任职经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遴选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选调资格初审由市级选调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单位或选调县(区)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或选调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干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或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28—38169030。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3.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联系电话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2021年8月30日

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附件.rar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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