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和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9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人才交流大厅(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联系电话:0874—8967943、0874—3122995。
四、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报考人员若有与资格复审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该报考人的面试资格。若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资格复审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
⑵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未就业保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
(3)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但若进入拟录用名单,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1周前,向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三)由于报考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而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规定进行公示。复审结束后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上述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五)请各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或考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附件: 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报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单位 | 岗位 | 准考证号 | 综合素质 | 专业素质 | 加分 | 笔试总分 |
14768 | 杨秀 | 女 | 532225199011191741 | 024 | 001 | 11022025118 | 69.5 | 106 | 175.5 | |
13021 | 吕琳 | 女 | 530302198512240040 | 024 | 001 | 11022032825 | 81 | 92 | 173 | |
08504 | 贺玲娜 | 女 | 530328198908252420 | 024 | 002 | 11222112116 | 71.5 | 111 | 182.5 | |
00814 | 查庆东 | 男 | 530323198708061599 | 024 | 002 | 11222112608 | 73.5 | 101 | 1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