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永济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0〕14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40名,其中小学教师66名,幼儿园教师7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人员; ③“三支一扶”人员;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晋西北计划”人员;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和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已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档案中必须有报到证,提交本年度档案保管合同或本年度有关档案保管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现场照相,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永济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永济市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填写一份,详见附件4),服务基层人员报考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面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未按期提交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 ③“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 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④“西部计划”项目、“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⑤“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⑦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携带合格证书可直接参加报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官网。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报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市直小学语文岗位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市直小学语文岗位2。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具体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相应学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面试按岗位类别分别使用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告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报岗位具体聘用单位按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自主选择确定。
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时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直接劝离。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2.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第五款,“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报考教师的考生按上述政策执行。
3.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022064(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0359-8028963(市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5(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020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08/23/10047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