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徐县教科系统“教师人才引进计划”和“教师团圆计划”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推进我县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县启动教科系统“教师人才引进计划”和“教师团圆计划”,通过公开选调外地在编在岗一线教师来我县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按学段报名,分为初中学段和小学学段。
1.“教师人才引进计划”10名,其中初中学段2名、小学学段8名;
2.“教师团圆计划”15名,其中初中学段4名、小学学段11名。
共计25名,如有空缺岗位,分学段按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三、选调对象
1.“教师人才引进计划”选调对象为有意为清徐教育事业服务的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2.“教师团圆计划”选调对象为夫妻一方在清徐工作或夫妻一方的父母在清徐居住的外地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四、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品德;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胜任农村一线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接受过处理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9.干部档案存在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清徐县教育科技局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清徐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师资格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进行报名(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均用A4纸)。
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清徐县教育科技局领取。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面试准考证,公开选调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二)面试与选岗
1.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参加面试的选调人员根据指定的学科内容按照抽签顺序号现场备课并讲课,备课时间9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参加选调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清徐醋都网发布。
2.选岗
面试结束后,按所报学段分别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岗。如参加选调的人员超出拟选调岗位数量,落选的选调人员持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可待其他学段选岗完毕且有空岗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再次选岗。
选岗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参加选调的人员须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选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选调的人员需自行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科局组织进行,体检费自理。
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并对学历、资格及干部人事档案等信息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选调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形成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调动与聘用
1.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后,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六年内不准调动、调离。
2.选调人员落实我县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不按时提交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清徐县人社局0351-2960620 清徐县教科局0351-5722505
附件:1.清徐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2020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08/21/10044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