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学校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专业学科发展及人才缺口,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具备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且具有经国家行政部门或特殊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认定机构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的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学校等相关单位官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及通过邮寄报名资料等形式。法定节假日(含寒假)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可按要求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报名资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1日-2020年2月13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卫生学校行政楼305室
报名邮箱:swxrsk@163.com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2号海南省卫生学校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和要求
⑴报名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省卫生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陆海南省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hnswsxx.com)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
②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JPEG)3张;
③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⑤其他资格证件扫描复印件或扫描件;
⑥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⑵报名材料要求:
①以上材料须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须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
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④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经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以便现场查验。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海南省卫生学校官网公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则相应递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⑴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⑵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教师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原则上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卫生学校等相关单位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海南省卫生学校考官占比不超过60%。
⑴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⑵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⑶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⑷面试时间与地点:
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最后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卫生学校等相关单位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对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考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卫生学校等相关单位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我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单位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应届毕业生需在入职三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入职三年内未按要求取得以上证书,不再续聘并解除人事关系。
往届毕业生需在入职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入职三年内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不再续聘并解除人事关系。
(九)薪酬待遇
执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卫生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老师 叶老师
联系电话:0898-68661847
监督电话:0898-68617866
附件:1.海南省卫生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学位 | 相关专业 | 其他有关要求 |
1 | 生理 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医学类临床医学学科或基础医学学科相关医学生理学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2 | 基础护理专任教师 | 2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护理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护理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3 | 内科学 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4 | 内科护理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护理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护理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5 | 儿科护理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或护理学等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护理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6 | 预防医学 专任教师 | 2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7 | 药剂 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药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药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8 | 中药 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中药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药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9 | 化学 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化学类相关专业 | 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
10 | 中医 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医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11 | 医学影像专任教师 | 2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设备技术学等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12 | 康复技术专任教师 | 2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康复理疗、康复治疗学等相关专业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13 | 美容 专任教师 | 2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皮肤与性病学专业皮肤美容、皮肤抗衰老等相关方向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
14 | 体育 专任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本科体育教育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体育学相关专业 | 应具备教师资格 |
文章来源:http://www.hnrczpw.com/notice/1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