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管理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人才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薪酬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人事处各科室业务辅助及资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4.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5.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6.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
8.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学位证、毕业证、奖励奖项、在学期间成绩单、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材料制作为一份PDF文件,于2018年9月13日24时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rsc@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人事处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认证。现场认证通过者,参加招聘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通过招聘考试的拟聘人员须至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时,人事处将不再重新组织招聘工作,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4.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凡
电子邮箱:rsc@nen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099202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行政楼302室
人事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