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株洲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各项目招募计划,每个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与笔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现将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市人社局将按规定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一号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
2、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6、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7、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28681080(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1-28681523
监督邮箱:zzsjwzrsjjjzjb@163.com
株洲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