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和北京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以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为目标,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9年招收领域为音乐、美术、电影和广播电视。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 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两篇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录取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二、招生名额与学习方式
2019年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计划招收70人。其中全日制艺术硕士20人,含推荐免试艺术硕士8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50人。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十一、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独立完成,在招生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从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特此提醒考生,对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商业活动中提供的涉及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的任何宣传信息,请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十二、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45011
电子邮件:pkuart@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1 室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监督电话:010-6275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