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8年博士等岗位(第一期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经过面试环节,现有9名应聘人员进入到体检和实习考察环节。相关体检和实习考察工作由各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用人部门应成立3人及以上的部门考察小组。
一、体检
部门考察小组通知本部门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来校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体检要求:1、指定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院)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2、体检项目为公务员体检套餐,套餐具体项目参见附件2。最终形成体检报告。
二、实习考察
部门考察小组查验本部门应聘人员的体检报告,组织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实习考察,实习考察时间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考察期为7月2日至7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习考察的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2、业务能力。3、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
三、提交报告
部门考察小组根据体检和实习考察的情况,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并上报人事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