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集团所属事业单位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和岗位空缺情况,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制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天津市粮食局职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及天津市粮食局职工教育教学研究室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中专学历教育、非学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天津市粮食局职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开展商业各类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提高商业教育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基础课教师3人,其中:英语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
(二)专业课教师4人,其中:计算机专业教师1人,机电专业教师1人,经济专业教师1人,食品专业教师1人。
(三)管理人员2人,其中:行政办公室1人,财会科1人。
共计9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详见附件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于2018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在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spjt.com)和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http://www.tj-jmxx.com.cn)发布。请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4月28日及5月2日,下午2:00至4:00由考生本人到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现场报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239号。
联系人:王喆
联系电话:022-23380960
(三)资格预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5、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证书);
6、免冠照1张。
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同志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学校招聘小组审核后,于一周内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及试讲、实操。
(1)笔试
采取书面答卷的形式。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时间拟定5月中旬。
笔试结果将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具体查询时间,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审查的具体时间。
(2)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拟面试人选,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其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比例不足1: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公布在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中,进入试讲、实操的人员,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试讲、实操的具体时间。
(4)试讲、实操
根据招聘岗位数,以各专业岗位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实操人数。若比例不足1:3,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试讲、实操。
试讲、实操内容:应聘人员按学校指定专业学科的内容进行试讲(授课45分钟)、实际操作,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评价方式:学校公开招聘小组成员、学科教师代表集体听课,并根据试讲、实操情况和回答问题的情况打出分数。
试讲、实操结果将于试讲、实操结束3个工作日后,按照其成绩由高到低公布在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中。最终,按照各专业岗位笔试、面试和试讲(实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确定最终聘用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专业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基础课及专业课教师岗位成绩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实操)成绩*40%=总成绩。
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2)管理人员岗位成绩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背景核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验、考察结果,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九、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022-23331629
十、咨询电话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行政办公室022-23380960(王老师)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