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将张湾区2018年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具体学段学科情况详见省教育厅公布的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位证书(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必须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心理健康。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若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办理了辞职手续,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日期为准,可视为非在编在岗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