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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荆州市石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教师岗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84 次  日期:2018-03-28 1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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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选湖北·建功石首”人才计划意见,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成区域人才高地,石首市计划2018年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岗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主要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一本二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含高校往届、应届毕业生)。现已在石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人才本科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专业需求

全市计划引进50名左右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具体岗位计划附后)。重点引进教育、卫生、工程、规划、机械、化学、法律、林学、检验、新闻、艺术、会计等行业相关专业的人才。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主要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岗相适分析、择优考核等形式确定。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有关媒体、国内相关高校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石首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18年4月2日(周一)上午9:00起至4月25日(周三)17:30截止。报名人员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需登记表可在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

3.资格审查。石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可于4月28日24:00前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石首市人社局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2日至13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审核结果会及时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石首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5.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6月10日。博士研究生免面试,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需进行面试。硕士研究生、“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不设限面试开考比例,一本二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设限1:2的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教育、技校、创业培训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岗位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地点另行通知。

6.人岗相适分析。人岗相适分析的内容包括学历(学校)、政治表现、奖励、专业岗位经历、执业(职业)技术资格、岗位要求等方面。

7.考核。时间为6月下旬。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考核。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根据面试成绩、人岗相适分析评分百分制量化各占50%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对象。一本二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设限不低于“n+1”的考核入围比例,达不到考核入围比例的岗位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择优考核。40岁以下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市外在编在岗人员,经本人申请、考察合格后,直接办理调任手续,可不占用此次招录名额。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按照1:1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8.体检。时间为7月上旬。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9.公示和聘用。时间为7月中旬至7月底。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硕士研究生、本科生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12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10.关于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聘用等环节,都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四)安排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5年内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及每年2万元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5年内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和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年给予6000元人才津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差额比例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其他事业单位招引的人才,安家费按照不低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由聘用单位根据单位用人情况,与本人协商后参照执行。

(五)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采取调动或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问题。其子女上学,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申请房屋租住(3年内租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市级财政配套50%)。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咨询方式。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石首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联系。咨询电话:0716-7818989,13872278074、15327762010;0716-7182629,15392765655。

(二)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岗相适分析、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石首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五)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六)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中共石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石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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