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呼图壁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构建结构层次合理的人才队伍,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足的现状,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工作人员23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合计6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选范围
全疆范围内(除本县外)在职在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公选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选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且能履行正常调动手续的人员;
(六)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七)具有正常履行公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公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2018年3月15日—3月30日(上午10:00-下午19:00)(节假日不休息);
(二)资格审查:4月1日;
(三)面试、体检、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选工作程序
公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选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呼图壁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呼图壁县锦华大道19号人社局4楼)
报名咨询电话:0994-4502502联系人:刘春苗
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名者可以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所需报名材料寄送至呼图壁县人社局进行报名。
邮寄地址:呼图壁县锦华大道19号人社局四楼人事人才科,邮编:831200。每人只能从公开选调的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限。
报名人员年龄、工作时间的界定,均以2018年3月15日为准进行推算。
所需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2)报名者可登录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下载《2018年呼图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本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报名公务员岗位选调的,需提供公务员录用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事业单位岗位选调的,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或聘用审批表复印件。同时报名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的考核表复印件。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选调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路途较远的,可先邮寄复印件,面试当天携带原件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及5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用汉语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命题及组织,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体检
1、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分数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3、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公示及使用
对拟选调的人员在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公休日)。经公示发现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是否递补,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公选工作的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呼图壁县纪检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选调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搞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及时公告。
本简章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0994-4502502
监督电话:呼图壁县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0994-4502388
呼图壁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