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县县直各部门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人员中为承德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公开招选4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招选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招选岗位及数量
承德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共招选使用全额事业编制人员4人,其中:男2人,女2人。
三、招选范围及条件
(一)招选范围
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全县县直各部门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人员。
(二)招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在我县相应事业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凡涉及工作经历、年龄、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考:
1、党纪处分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在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招选程序
本次招选按照制定招选实施方案、发布招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1日8:30至2018年2月12日下午4:30。
2、报名地点: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701室)。
3、报名时携带资格审查表(网上自行下载,须由县编办审核是否为县直部门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与人事档案记载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人事档案为准)、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4、遇特殊情况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选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笔试时间。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18年2月22日下午2:30至下午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选计划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①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②面试有关要求。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招选资格。
③总成绩合成(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④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选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事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择优聘用。
(四)体检
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体检时间。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招选资格,按招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招选人选资格,并从按招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选人员,并通过承德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内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选资格。
(七)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民政局组织培训,培训后即对培训知识进行考试(培训内容由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满分100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取消招选资格。
(八)录用
培训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招选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4-3017083
2018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