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2月1日—2月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 300131
电话:(022)86513022 (022)26552267
联系人:杨健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