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为市直机关面向乡镇公开遴选部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额
1、市委办公室:机关科员4名。
2、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科员3名。
3、市委组织部:机关科员5名;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4、市委宣传部:机关科员2名;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男5名、女1名),因网信工作性质特殊、岗位需要,常态化24小时值班,适合男性。
5、市科协:机关科员1名。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公务员遴选报考范围:乡镇机关在岗在编的科员级公务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报考范围: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岗在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廉洁自律。
2、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乡镇四级联考公务员、选调生和乡镇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需在现身份岗位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机关科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身份(政府办公室、科协职位除外),身体健康。
6、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8:30至11月3日下午15:00。符合条件者可到市委市政府机关主楼3楼321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乡镇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无中共党员身份要求的职位除外);《2017年辛集市直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或《2017年辛集市直部门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加盖本人所在乡镇党委公章)、另提供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省直机关遴选人员可同时兼报我市市直机关遴选职位)。遴选报名人数与遴选数额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减少遴选数额。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前公布)。
2、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每名参考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得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别根据报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乡镇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同时报考省直和我市市直机关遴选的,如出现参考人员先被我市市直机关录用后又被省直机关录用情况,因本人自愿放弃我市市直机关录用资格而空出的职位名额,可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按第4、5条程序办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考生请务必真实提供个人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遴选程序的任何环节,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83283295
中共辛集市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