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黑河市爱辉区纪检委3名(张地营子纪检工作室1名、瑷珲纪检工作室1名、罕达汽纪检工作室1名);爱辉区财政局1名;爱辉区区委办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国家公务员(科员级别)
二、选调人员工作岗位条件: 详见附表1
三、选调要求:
(一)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
2、具有公务员登记表;
3、在编制平台内登记的;
4、服务年限已满;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单位同意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机构编制平台证明和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等。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黑河市爱辉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8日。
报名地址:爱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小会议室(黑河市官渡路155号)
联系人: 黄贤娟 杨智超 联系电话:6100075
(二)面试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选调条件的面试人选,面试成绩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在爱辉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缺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到原单位进行组织考核。政审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爱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级、行政职务不予保留。
2.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