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各园景区党工委:
为充实县委办公系统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县委办公室拟在全县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5名。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均可报名,性别不限。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需服务期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出勤身份人员)、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名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政治素质高,工作执行力强,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四)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罚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9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926室(朝阳县行政中心九楼),联系电话:8991177、281526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现场填写《中共朝阳县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六、考察试用
1.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委托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2.考察。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委办公室采取文笔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由县编委办进行具体指导。
①、笔试(100分)。笔试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取成绩前7名进入面试(并列成绩一并参加面试)。
②、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气质等。
③、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为5:5。
3.试用和调动。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达不到县委办公室工作要求的,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朝阳县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