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来源:阳光高考 阅读:4831 次 日期:2017-06-23 17: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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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校址 |
贵州花溪大学城(党武路10号) |
办学性质 |
公办 |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教育 |
办学层次 |
高职(专科)教育 |
学习形式 |
普通全日制 |
学校代码 |
13818 |
录取规则 |
1、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经3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7、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
收费标准 |
普通专业学费:3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年.生 住宿费:800元/年.生 |
奖助措施 |
1、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人,二等8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 3、设立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生(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年·生;具有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4500元/年·生;另可优先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5、根据学院新生奖励办法,针对2017年入学的高中毕业生,分数达二本线以上的,分别给予3500-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针对2017年入学的中职毕业生,在中职期间参加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500-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
学历证书 |
学生修完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通过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优秀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对口报考省内本科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读自考本科和成教本科。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851-88506016 88506017 88506018 QQ:1713406604 孙老师 15985126375杨老师13368612389 杨老师13984369101 吴老师18685139630 学院地址:贵州花溪大学城(党武路10号) 邮编:550025 传真:0851-88308757 学院网址:http://www.gzqy.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