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清区区级机关调入公务员暂行办法》、各部门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镇街局机关中选调28名公务员进入区级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单位及人数
区人大机关1名;区纪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2名;区委组织部7名;区委宣传部1名;区文明办1名;区委统战部2名;区级机关工委1名;区委政法委1名;区编委办1名;区总工会1名;区妇联3名;团区委2名;区发改委1名;区信访办2名;区商务委2名。
二、调入条件
调入公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区镇街局机关具备公务员身份一年以上,且在镇街局机关、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部队转业干部不受此项限制)。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因岗位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清开发区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二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单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调入程序
1、发布信息与报名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通过下发通知、在武清资讯和武清人才网发布公告和简章等形式公开选调工作信息。凡符合条件并愿意到区级机关工作的镇街局机关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经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调入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
2、用人部门初选
用人部门制定《初选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经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后,由用人部门负责实施。初选一般包括与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查阅个人档案资料、现场撰写文字材料等环节。其中现场撰写文字材料环节,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严格把握,一律采用闭卷方式,所拟题目须充分考虑部门特点和岗位需要,重点考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初选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将初选结果及一把手的承诺书一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
3、组织面试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4、组织考察
用人部门对每个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
5、人选确定与试用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根据面试成绩和用人部门考察情况,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6、正式调入
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适合在区级机关工作的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调入区级机关工作;不适合的,退回原单位,按照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报名期间):
82138625(区委组织部) 82122053(区人力社保局)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