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20号)精神,现就江门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报考江门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其中公安机关法医类、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狱医类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48分)。
具体详情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查询。
二、入围资格审核范围
江门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报考江门市公安(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按照招录人数1:6比例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范围。因扩大比例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为考生自愿参加,故此类人员由招录单位专门通知。该类考生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为提高资格审核的效率和质量,招考单位将在现场集中审核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办法是采用传真相关证明材料或电话核对等方式进行,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核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配合招考单位开展资格预审工作。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以方便联系,若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即刻告知招考单位。此外,由于存在递补的可能,请接近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5月22日—23日,上午9:20-11:45,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核地点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幸福新村办公楼(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各招考单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安排(含线路图、乘车方式)详见附件2。
(三)提交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居民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司法考试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招考职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单位临时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用工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须额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②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证明);③非江门地区入伍的另需提供江门市户籍(生源)相关材料。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以及放弃面试的,招考单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须进行体能测评的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工作须于5月23日中午12:00前完成,其余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工作须于5月23日下午16:30前完成。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持上述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相应的报考单位审核处参加资格审核。
2.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审核处领取《江门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并在审核名册表上签名确认。须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须签定《江门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并领取《江门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合格后领取《江门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
四、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全市集中、统一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一)体能测评时间:5月24日上午7:00开始。
(二)体能测评地点:请留意《江门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通知书》。
(三)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目 | 男子组标准 | 女子组标准 | ||
30岁(含) 以下 | 31岁(含) 以上 | 30岁(含) 以下 | 31岁(含) 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4〞1 | ≤14〞4 |
男子1000米跑 女子800米跑 | ≤4′25〞 | ≤4′35〞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精神,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面试
根据《广东省2017年考录公务员考生异地面试、考官异地交流工作方案》精神,报考江门市职位考生到肇庆市参加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具体职位面试时间、地点将于6月2日前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公布,请各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咨询电话:3333394、3873700。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