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按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的规定,我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8分。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含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预备递补人员)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普通职位1: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1:4)。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见附件1。
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需递补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与本职位(组)最后1名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或递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二)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须提供资料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 | 地点 | |
5月15日 | 09:00-11:30 14:30-17:30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详见附件3 |
5月16日 | 08:30-11:30 14:30-17:30 | |
递补审核时间 | 地点 | |
5月18日 | 14:30-17:30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详见附件3 |
(四) 资格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行)》进行处理。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经研究决定,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进行组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预备递补人员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体能测评需携带证件: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身份证。
四、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本网站通知、公告。经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