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决定,区经合局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0名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选用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连续三年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
4、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适应长期外出招商工作。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招商引资或经济工作的同志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
1、报名
报名人员于2017年3月27日— 3月31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经审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发放面试通知单。
《报名登记表》除照片、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为50分,占总成绩的50%。
3、岗位适应性评价加分
根据报考者工作经历(20分)、学历(10分)、专业特长(10分)、获奖等(10分)情况进行评价,并按加分办法加分。 岗位适应性评价满分为5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成绩加上岗位适应性加分后,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选。
4、考察
由区人社局与经合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同时对遴选人员档案进行审核。
5、公示
考察结束后,初步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1、对入选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2、经综合考评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可优先提拔使用;党政机关人员保持岗位身份和工资渠道不变。
3、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调入后需至少的招商工作岗位工作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不允许调整岗位。
四、纪律要求
严格把握公开遴选政策,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规范操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双台子区公开遴选招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咨询电话:0427--2315008
双台子区公开遴选招商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