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规定,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2016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6日—22日。如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人员待政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监督电话:自治区党委政法委:0991-2398217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991-12380
自治区公务员局:0991-3689769
根据《简章》规定,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人员,由培养院校进行法律硕士入学资格复试,最终录取人员为通过培养院校复试人员。特此说明。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