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2016年自治区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招录街道(镇)公务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91-12380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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