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盂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2.体检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体检人员须于2016年12月28日早8:00在盂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部(北门旁)报到。
3.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5.考生只能以分组和编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6.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体(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机构同意后在另一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组织复检,复检费用自理。
7.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录(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8.体检费:义务教育和职业中学教师每人200元,幼儿教师每人300元,由体检机构收取。
9.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人员应保持平和心态;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盂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