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考办《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市自考毕业证书申办有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办时间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0日至30日登陆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www.sneac.com),详细阅读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免考细则和毕业证书申报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严格按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2.2017年1月9日至13日,考生携带材料到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参加办证初审。初审须携带材料:(1)《毕业审核表》;(2)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计算机上机合格证及其他实践考核合格证);(3)涉及姓名、身份证、性别等基本信息修改的考生(身份证号自动升位的除外),须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申办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了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5)有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提交《课程免考审批表》以及免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7)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使用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次申办的本科毕业证书不一致的考生,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办要求
1.考生网上申报时必须认真核查自然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如有错误,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自考办修改信息,信息修改成功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凡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由本人递交初审材料。参加初审时需携带近期电子版照片,照片规格要求: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40KB,不得超过40KB。
2.不允许专、本科同时申请,申请本科证书必须持有专科证书原件。
3. 未尽事宜以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的通知》为准。
各位考生请注意,由于市考试管理中心整体搬迁,请考生届时前往汉滨区育才路109号(安康中学对面)递交初审材料。市自考办联系电话:0915-3211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