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招募对象
1、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2日至1998年8月12日期间出生)的在职工作人员;
2、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勤勉务实,热爱群团工作,具有群团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3、在本职岗位中扎实历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做出一定的工作成绩;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上海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参加挂职选派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
7、挂职干部需具备的其他工作能力和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