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选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 “三支一扶”工作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壶关县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招募,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与招募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入闱本次资格复审共58名考生(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培训大厅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闱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以下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于同一张纸上);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和专业证明;以上证书的原件必须在9月1日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服务资格。)
4、《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5、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四、注意事顶
1、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一致并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附:入闱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uguan.gov.cn/goodcms/zhengfuzixun/gongshigonggao/2016-07-22/3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