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任甘肃省庆阳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对象
甘肃省庆阳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二、相关待遇
1、被选任人员按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对待。
2、被选任人员可以按调动办理手续,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实行聘任,不办理调动手续。属聘任的,在庆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被选任人员除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外,按照《庆阳市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其提供100㎡左右的住房1套,工作满10年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
4、对庆阳市外的被选任人员配偶要求到本市工作的,安排相应工作。
5、对庆阳市外的被选任人员子女申请转入本市上学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及建筑学专业;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优先。
2、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建筑、规划等方面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在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
5、属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任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选任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任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任职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面试。
(四)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察情况,由庆阳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提请庆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公示及任职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属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实行委任或聘任,不是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实行聘任。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 5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人员持相关报名资料到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报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1107A室)
2、网上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qysrck@163.com邮箱。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需填写《甘肃省庆阳市公开选任市规划局副局长报名表》一式两份(在庆阳党建网www.qydj.gov.cn下载)。
同时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本人独立完成或本人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有关城乡规划、建筑类设计作品(获奖作品)1份以上。
六、其他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0934-8215727。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公开选任庆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公告甘肃省庆阳市公开选任庆阳市规划局副局长报名表
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