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市、六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6〕79)精神,现就做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选调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人社局要尽快将《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可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qhhrss.gov.cn下载)电传所属各县(区)人社局,由县(区)人社局组织报名工作。
二、各县(区)人社局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分别填写相应选调生登记表,并汇总填写相应的推荐人选名册(含电子版),连同报名人员的选调生登记表(工作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定向选调生推荐人员须另携由服务乡镇及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毕业证、服务协议复印件、照片(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及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名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务于5月7日前,由各县(区)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三、各县(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服务期满两年(时间计算截止报名当日)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按规定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并按时限要求尽快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971—6306314(传真)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