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一、二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年/生。
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无低保证的乡镇户籍学生须由村、乡(镇)及县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城市户籍学生须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满16周岁及以上的学生除携带户口本外,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无法享受资助。
二、国家免学费: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财函[2015]45号通知规定,一、二、三年级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资助2300元/年/生。
申请者所需提供的材料:城市以下户籍学生只需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城市户籍学生除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原件或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满16周岁及以上的学生除携带户口本外,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中专部咨询电话: 0311-89219866、8764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