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财政部《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财会[2013]3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会发[2013]10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县区受理、市州审核、省厅复核,拟认定马耀华等33人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7天。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联系电话:027-67818742
2016年4月5日
附件: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ecz.gov.cn/wzlm/hjks/72351.htm
一、武汉市(7人)
马耀华 陶年军 彭 杰 肖昌元 俞 琼 陈邦国 周 花
二、荆州市(6人)
唐卫国 张 珍 王祖华 郭 俊 龙世香 李才友
三、十堰市(1人)
罗 敏
四、荆门市(3人)
刘官德 李静波 邓德萍
五、襄阳市(2人)
李友元 施 军
六、黄冈市(8人)
翟捷平 程汝甫 雷 达 朱松柏 王成贵 蔡志斌 李文涛
程安和
七、宜昌市(2人)
田德芙 韩 蓉
八、省直(4人)
张 丹 刘泽军 谢继明 徐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