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和区自考委办《关于做好广西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6]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有效打击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2016年4月考试起,我区自学考试将统一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采集其笔迹信息,并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和诚信档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笔迹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必须正确填涂笔迹信息采集卡。2016年1月及以后取得的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必须有笔迹信息方可办理省际转考;考生笔迹信息是其毕业审核时信息比对的重要依据。
2. 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填写笔迹信息采集卡;
3. 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4. 在每场考试开考前15分钟,通过考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见附件)的形式现场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条形码粘贴、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填写说明、不少于50字的抄写文字、考生签名及日期、考生联系电话等);
5. 在每场考试开考后1小时,监考员收笔迹信息采集卡;
柳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