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和《会泽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公告》的规定:
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七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5分。
(3)生源为曲靖市七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经本人申报,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核实,并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加分审查意见》(2011006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为:
一、县林业局野马林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陈忠明(到村任职加5分)。
二、县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张磊(少数民族加6分)。
三、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
护理学、护理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高晓娇(少数民族加6分)、马娟(少数民族加6分)、张飞(少数民族加8分).
四、县卫生局待补镇中心卫生院:
医学检验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钱莉(少数民族加10分)。
五、县卫生局新街回族乡卫生院
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黄东群(少数民族加10分)。
公示期限为7天,节假日顺延(10月12日至10月20日),在公示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如对被公示加分的毕业生有异议的,请向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和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或举报。
通讯单位 | 举报电话 | 邮政编码 |
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 | 5688579 | 654200 |
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 | 5688824 | 654200 |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688819 | 654200 |
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