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解除。接警员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接警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自愿申请解除。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21 次 日期:2016-01-12 10:26:44 |
| 上一篇:2015年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接警员招聘聘用待遇 下一篇:日照市五莲县2015年招聘专职招商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通知 |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5年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接警员招聘合同解除条件 |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 相关阅读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