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市直营职及以下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选择安置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安置单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9时。
地点: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会议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北8楼)。
二、选择安置单位对象
2015年市直安置的营职及以下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三、选择安置单位规则
1、军队转业干部凭本人军(警)官证和《选择安置单位通知书》进入指定地点。军(警)官证遗失者,需提供由所属部队转业办出具的贴有本人近照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选择安置单位。
2、军队转业干部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选择安置单位而委托他人的,被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加盖所属部队转业办公章)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或军(警)官证。
3、选择安置单位场地设候选区和选择区。军队转业干部在候选区集中,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序号入座,中途不得离场,等候工作人员依次引领进入选择区。
4、军队转业干部由工作人员按其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引领进入选择区选择安置单位。
5、每位军队转业干部按现场指定的时间,在5分钟内(以秒表计时)选定一个安置单位。选定后,在《选择安置单位确认书》上签字后离场。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择安置单位:①选择安置单位开始后,擅自离场者;②缺席或迟到半小时及以上者;③选择安置单位时间超过5分钟者;④规定时间内拒不选择安置单位者。
7、除参加选择安置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会场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选择安置单位过程由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8、《选择安置单位通知书》由各部队转业办发至军队转业干部本人。
9、自动放弃选择安置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市军转办在选择安置单位之后的剩余计划内指令性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选择安置单位后自动放弃而空出的安置单位不作递补和调换。
10、凡自愿申请到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安置的医护类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计划公布之日起3天内,携带个人申请书到市军转办办理相关手续,不参加选择安置单位。
四、具体要求
1、请各位军队转业干部仔细查阅所附《南昌市市直单位2015年度营职及以下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表》,做好充分的准备。
2、有关工作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必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和秩序。
3、各部队转业办和部队联络员要对所属军队转业干部加强管理。
附件:南昌市市直单位2015年度营职及以下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表
南昌市军转办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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