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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
您好!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2015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5年9月5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开学前请查看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
可登录“虚拟校园”http://map.zust.edu.cn了解校园基本布局,尽快熟悉校园。
三、特别注意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书面陈述理由,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提前向研究生处办理请假手续(发传真至0571-85070299)。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有关事宜
1.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我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注册。
2.照片:因入校后要办理有关证件,请提前准备好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8张,背面写专业、姓名。
3.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外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本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中共浙江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本省党员去向都填写“中共浙江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4.学生档案:原则上应于6月15日前寄送学校,尚未寄送的,应通过邮政EMS于9月1日前邮寄至学校。邮寄地址详见调档函。
5.户口迁移
(1)大学时为学校集体户口的,原则上应迁移户口。
(2)杭州地区(含九区四县市)的新生,原则上不迁移户口。
(3)杭州地区以外(包括外省、市)新生,根据本人意愿迁移户口。
(4)如需迁入,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妥户口迁移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办理时请务必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一致。入学报到时需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请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件照等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户口迁入后,原居民身份证可继续使用。根据个人意愿,如需变更身份证地址的,请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开具证明,自行前往留下派出所办理。
(5)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新生,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未办”字样,并编好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迁移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管理办,联系电话0571-85070843。
6.生活用品:被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备。请尽量于报到当天到校,如提前到校,住宿、餐饮请自行解决,注意安全。
7.根据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研究生新生入学需提交《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婚姻状况调查表》(见附表1),请及时按要求填写、盖章,报到时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校计生办,联系电话0571-85070890。
五、缴费须知
1.缴费额度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缴纳住宿费1200元。
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10000元。
2.缴费时间
请于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25日期间进行相关缴费。
缴费详请参见《浙江科技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缴费须知》。
六、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6000元/生/年。
2.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2.5%,20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20%,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10%,12000元/生/年,二等奖30%,10000元/生/年,三等奖60%,8000元/生/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1)“助研”覆盖面100%(面向老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000元/生/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00元/生/年)。
(2)“助教”、“助管”覆盖面100%(面向新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200元/生/年。
5.各类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风尚奖、科研成果奖、创新创业奖、社会贡献奖等),覆盖面约10%,奖金金额1000元/生/年。
6.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含论文、专利等),参照我校教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7.在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如应邀参加经学校认定是正规的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学校可给予报销一次经济舱往返飞机票、生活补贴及会务费。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学生的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等,资助金额理工类一般不低于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一般不低于3000元/项。
9.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七、新生复查
开学三个月内,各二级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同时核查新生档案是否齐全、报到手续是否完备。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八、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联系电话
序号 | 部门、学院 | 联系电话 | 序号 | 部门、学院 | 联系电话 |
1 | 研工部、研究生处 | 0571-85070295 | 6 | 建工学院 | 0571-85070519 |
2 | 保卫处 | 0571-85070110 | 7 | 经管学院 | 0571-85070608 |
3 | 后勤宿舍管理中心 | 0571-85070900 | 8 | 生化/轻工学院 | 0571-85070375 |
4 | 机械学院 | 0571-85070202 | 9 | 人文与国教学院 | 0571-85070638 |
5 | 艺术学院 | 0571-85070555 |
九、温馨提示
入学后对于任何形式的收费要予以辨识。除校园一卡通统一办理外,任何报纸、杂志、辅导材料、收音机、服装(如实验服、礼服等)等均无统一购买要求。不轻易相信上门的虚假宣传,如培训、招兼职等,谨防诈骗,不要轻易在任何协议书上签名。
上述内容由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具体以国家和学校实际执行的相关文件为准,更多内容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了解(网址:http://yjs.zust.edu.cn/index.html)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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