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在2002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