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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精神,结合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以下简称为“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复试对象
凡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我院一志愿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支教生、师资计划以及符合调剂原则(参看《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办法》)且经过审核同意的考生。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综合素质考核均应量化。
三、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规定,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的督查(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办法、录取结果、投诉处理等)。该小组组成:
王晓焰(组长)、蔡尧钧。
我院在复试前对所有的复试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对不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调换;我院成立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硕士点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为全体导师(面试小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应在复试结果上签名。
四、笔试命题及评卷原则
命题人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学院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确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一科的命题工作;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复试前两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其命题人员命题(命题时间一天完成),复试前一天晚上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命题人员一道负责印制,答卷由学校统一制定。同时,要加强保密措施,严禁泄密(复试命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
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笔试后,评卷由硕士点复试小组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共同评卷。
五、综合面试原则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异常标准为由学院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含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80分)、外语复试(满分20分)三部分。
1、外语复试:外语复试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外语复试的满分合计为20分,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打分。
2、笔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对于调剂考生,若复试科目已经初试,可安排我校的初试科目进行复试。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80分,低于48分者,为复试不合格。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c、人文素养、心理素质;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科目为2门: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不进入复试总分的计算),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结果
1、复试结果一般以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加分成绩之和。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权重分;跨专业报考原则上要加试,具体加试科目同同等学力,门数由各学院自定,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一般刊物有论文加3分;核心刊物有论文加6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笔试试卷、复试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信息我院都将留存一年以上。
考生总成绩=A/5+(B+C+D)/2+E
A为初试总成绩,B为复试笔试成绩,C为综合面试成绩,D为外语口试及听力成绩,E为加分成绩。
八、加强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全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院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我院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学院进行再次复试。
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原则性强,请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的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维护我校、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声誉。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4日前,我院上报下列材料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的研究生招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含咨询、投诉等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复试办法及安排。
2、考生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二行政办公区二楼)报到之后,再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护照、军官证)及毕业证书(应届生除外)、指纹验证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成果等,于3月25日(周三)上午08:30—11:30到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办公室(第6教学教10楼,即田楼)报到,办理缴费(复试120元,跨专业加试80元,同等学力加试80元),并领取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3、我院复试,各学科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推免生(含硕师计划)、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复试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将成为2015年9月入学后评定奖学金、助学金、校长奖、励志奖的重要参考。
4、复试具体安排:
(1)专业笔试时间:3月25日(周三)下午14:00—17:00。地点:学院多媒体教室。笔试分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考生专业课加试(笔试)时间:3月25日(周三)晚上18:00—20:00。地点:学院多媒体教室。分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同等学历考生专业课加试(笔试)时间:3月25日(周三)晚上20:05—22:05。地点:学院多媒体教室。分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外语复试:3月26日(周四)上午8:30,地点在六教10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听力与口语;复试形式:(1)对话;(2)抽题签(英文),用英语回答。外语复试分值: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打分。
(5)综合面试时间:3月26日(周四)下午14:00,地点在六教10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每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分值:满分80分。
五、复试结果的公布:1、时间:3月31日(周二)。2、公布方式:(1)学院的网站;(2)学院办公室的张贴墙。
投诉电话:028-84766557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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