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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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157 次 日期:2015-03-17 09: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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