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北京市2015年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39 次  日期:2015-02-11 15:06:5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北京市2015年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就取消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后续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和过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已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三、2014年度全国统一考试日期推迟至2015年上半年,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凡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2014年以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抓紧修订原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关制度文件。待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各地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考试考务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准入类职业资格各项后续工作,搞好政策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其他职业资格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北京市2015年取消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2015年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北京市2015年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其他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