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系统补充录用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中法[2003]51号)。经批准,决定公开招考新平县人民法院事业编制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将招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聘事业编制书记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女性招考不足的从男性中补齐)。
招聘对象:户籍在玉溪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户籍在新平县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年龄在26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家庭政治历史及社会关系符合政法部门录用工作人员要求,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户籍在玉溪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户籍在新平县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史。书记员双眼裸视在1.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其他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身体技能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18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领准考证时间:2008年4月28日—29日
4、领准考证地点:新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五、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彩色小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20元。
六、考试时间、内容
1、笔试时间:2008年5月12日上午8:30—11:00考行政能力测试,下午14:30—17:00考法律知识。2008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考计算机操作。
2、考试内容分为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三项。书记员岗位行政能力测试占40%,法律知识占40%,微机操作占20%,三项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
3、考试地点:新平县人民法院(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考程序和录用
招考书记员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开报名。2、理论考试和计算机操作。3、面试。书记员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依次由后一名依次替补。4、政审。5、体检。6、录用。由用人单位按《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八、整个招考过程邀请县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新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7—7024055 举报电话:7024055
特此公告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
新平县人事局 新平县人民法院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