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东莞市教育局2015年公办教职员招聘对象是哪些
答:招聘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是指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或2014年毕业仍符合改派遣条件,或2013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聘用合同制教师,指2009年通过东莞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考试,与我市公办学校签订《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现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教师。东莞市公办教职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