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房价政府该管什么
从4月开始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最新成果是,销售市场量跌价滞,租赁市场一些城市的租价上涨甚至高达20%。在宏观经济面临多重“两难”的情况下,房地产调控向何处去?
对中央而言,此番出台被各界视为精准打击的调控举措彰显了调控房地产的空前决心,决不会半途而废;但对地方而言,房地产行业的萎缩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渐显现;对总体而言,在房价并未实质下降的情况下,租金价格长涨,无疑加大了调控的难度。
在此当口,国土部门预计三季度房价会下跌,建设部门认为是中介推高了租价。姑且不论此番话的真实、客观与否,先看对于影响房价乃至租价最重要的因素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权威部门到底说了什么?除了大力发展之外,并未见实质性的数据公布。事实上,从前几年的情况来看,各地公布的实打实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几乎都在土地供应、房屋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等原因之下虚化了。各地方最后到底建成了多少,没有明确的数据,也没有被追究。实际上,无论是作为“抑制过高的房价、打压楼市泡沫还是加大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供应”的调控目标而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都是关系成败的关键,也正是相关部门应该大力督促与监管的。
以北京为例,年初北京市提出“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不低于2500公顷,可建成房屋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按照保障性住房占70%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2010年北京将建设21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以平均80平方米/套计,将新增26万套保障性住房。时至7月,北京到底实现了多少保障性住房供地无处可查。
如果缺乏有力的督促手段,在现有财政体制之下,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通过优化制度设计,相辅相成、共同繁荣的设想有可能只是一厢情愿;而不断加大土地财政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的要求对地方政府而言,也很有可能是一纸空文。
至少在此之前的事实是如此。以几乎完全需要政府财力投入的廉租房为例,北京的廉租房供应量与需求量近年来一直是“杯水车薪”。旨在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公租房,北京市目前可供房源约8000套,对其发展,北京市让各区县根据自己的财政情况“量力而行”。
除了新建房,在存量房方面,大量存在着“一方面有人没房住,另一方面有房没人住”的现象,但到底全国空置了多少房屋,并没有权威部门公布确凿的数据。
在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点,相关部门更应该做的是公布应该公布的信息。
干部工作信息更待透明
郑正
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等11个中共中央部门的新闻发言人首次集体亮相刚刚一周,不少地方也抓紧建立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公众关注的党务信息开始走向“揭盖子”。
面对来自党的核心和重要部门的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更希望问什么问题,公众更期待听到怎样的回答?简而言之,就是最主要的“党务信息”。
一类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另一类是重要人事问题,因为“党管干部”,干部的任免选拔都要通过党的组织机构来完成。比如选拔程序、公平公正、干部贪污等涉及到公众对于选官用官上的一些疑问,都将聚焦到新闻发言人这里。
干部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是民主的实验,也是制度的完善。当前,在党的各类相关文件中,对公开、透明、公正地选拔干部都有明确规定。今年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制度,更是体现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对公开选拔干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而干部工作的公开、透明、公正,更是直接关系着公众能否得到知情权,获取参与权,行使表达权,关系着参与选拔的官员是否只看上级的“脸色”,是否关心群众的“脸色”,关系着能否实现“有能者居其位”。
回溯近年来公开处理的官员“落马”案件,不难发现在选人用人方面仍存问题。有的人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谋取高位,有的公然买官卖官、“带病”上岗,有的通过小圈子、关系网,把干部选拔任用作为自己和小集团谋利的工具。而由于封闭和暗箱操作仍存,公众参与被排除,不仅失去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更起不到实际的监督作用。
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展了党内民主,意味着中央正在加快党务公开的步伐,这是在更高平台上的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的部署,到2012年将基本实现干部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而设立新闻发言人正是其制度化的标志之一。
因此,我们也期待党的核心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能够了解公众和媒体的需求,成为桥梁和纽带,让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和渠道,了解、监督干部考察任免的种种情况。诸如,能否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以及岗位职责要求、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结果、选人用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等等。让干部选拔任用的隐形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制度化,以民主促进公正,以公开提高公信。
国库改革需破四大障碍
荆棘
国库,作为国家的“钱袋子”,其“鼓”与“瘪”、“松”与“紧”,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和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如何管理好显得尤为重要。
2001年,我国开始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应当说,十年改革成绩斐然,财政收支由“中转”变为“直达”,预算执行也更加阳光。
然而,改革越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就表现得越明显。目前看来,有四大障碍亟待破除。
首先,依据国际上对现代国库的界定,一个国家的国库不仅代表政府账户,也是指财政代表政府控制预算执行、保管政府资产和负债的一系列管理职能。但在我国,现代国库的概念尚未被完全接纳,旧的理念依然根深蒂固,制约了现代国库制度的完善。
其次,在国库的管理方面,国际上对于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清算等业务,一般都是采取建立财政和央行(或商业银行)之间类似客户与银行的委托代理关系,由央行(或商业银行)代理。而我国法律虽然赋予财政部门管理国库的职能,明确国库应当对财政负责、接受财政监督;但同时又规定,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赋予央行某些预算执行管理职能。这样一来,极易造成财政与央行职能交织不清,不仅影响财政保持预算执行管理职能的完整性和提高财政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也不利于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再者,虽然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已推行十年,并在实践中确立了新机制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但这项行之有效的制度至今未在法律上得到确认,类似于《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这样的法规文件迟迟没有出台。目前看,《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等财政基本法律法规中,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仍在沿用传统国库管理模式的内容。国库管理法制建设明显滞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还有,当前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的单位和地区范围仍不全面,中央少数特殊部门以及地方部分县(区)仍未推行此项改革;改革的资金范围也有待扩大,例如社保基金就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支付结算方式也不够丰富,一些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方式尚未应用到财政资金支付当中;地方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与中央已经实现的对所有预算部门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施动态监控相比仍很落后,等等。
因此,要全面确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我国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还要加大改革力度。
单纯制裁绝非万能
江涛
近来,伊朗核问题和由“天安号”事件引发的朝鲜半岛局势继续呈现升温的态势。联合国安理会6月9日通过了针对伊朗的新的制裁决议,而各方就“天安号”事件也在安理会范围内进行台前幕后的较量。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在推动安理会通过对伊朗决议的同时,还单方面对伊朗实施“史上最严厉”的制裁,奥巴马总统近期也宣布将针对朝鲜的“全国紧急状态”延长一年,将继续以此名义继续对朝鲜实施一系列制裁措施。
应该说,对于伊朗核问题和朝鲜核问题,联合国安理会作为对国际安全与和平负有重要责任的机构通过发表声明、通过决议等形式作出相关的反应是正常的,也是适当的。但是必须指出,安理会的声明和决议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使问题能够回到谈判的轨道上来,促使问题早日解决。换句话说,制裁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而某些国家却单纯强调制裁,随意解读安理会的决议,期待着通过制裁这个大棒来实现目标。
但是,仅靠制裁真的能够解决问题吗?从历史上看,安理会在2010年之前已经通过三份针对伊朗的制裁决议,而且一次比一次严厉。然而每一份决议都遭到伊朗方面的抵制,反而更加坚定地实施和发展其预期的核计划,进一步刺激其加速核研发。而针对联合国和美国等有关国家的制裁,朝鲜更是实施悬崖政策,以导弹和核试验来回应,这反倒使得某些国家束手无策,最后还是要回到谈判桌上来。
实际上,单纯地、一味地强调制裁难以取得预期的令人满意的效果。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不同。在一国国内,该国的合法政权可以依靠有组织的国家强制机关来保证法律的贯彻和执行,而国际社会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无政府的状态,国际上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和国际警察,因此,除非采取武力行动,包括制裁在内的很多国际法中的措施,都会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使得其强制力大打折扣,从而影响其实施效力。
当前,针对一国的制裁从制裁者本意上来说是对该国的政府或者特定的组织和利益集团施压,并不针对该国人民,但受制裁国家的执政者由于牢牢控制着国家机器,制裁不可能不伤及平民百姓,这样,制裁的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当然,也有某些国家对别国制裁的目的是“见不得光的”,这样的目的恐怕更加难以达到。
中国有句古话,“欲速则不达”,在很多问题上,一味地施压,动不动就制裁,恐怕难以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外交途径,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才是困局的破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