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报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准,现将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沧源县交通运政管理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会计岗位1人。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范围仅限于沧源县内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
7.具有会计资格证和从事会计工作。
8.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规定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调动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源县电视台、《临沧日报》和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8月15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分。
2.报名地点:沧源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办公室。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临沧市运政处沧源县运政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彩色近照3张(小一寸)。
(三)资格审查
由临沧市运政处和沧源县运政管理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参照市运政处统一制作的《复习提纲》,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2名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有自行放弃面试导致不足2:1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
2.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交通局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重合成。
(六)体检和考核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由市运政处进行考核,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沧源阿佤山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临沧市交通局运政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