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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补交报考费通知

来源:清华大学   阅读:1116 次  日期:2014-11-07 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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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2015年硕士生网上报名有关要求,凡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均应于10月31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对于网报期间未能成功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可于11月10日9:00—14日13:00,登陆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补交报考费。具体事宜如下。

1.考生应仔细阅读《清华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未按要求报考的,将不予准考,所缴纳的报考费不退。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清华大学研招网,在“报名登记表号”中填写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及密码,我校不提供密码查询服务。

3.按要求缴纳报考费。

4.按照《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上的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补交费考生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是11月14日16:00,我校会在11月13日后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逾期未传照片或未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准考(11月14日上传照片的考生若未通过审核将无修正机会)。

5.清华大学报考点不设确认和照相现场,即所有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11月10-14日不需到清华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照相。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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