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分范围
查分只限于对客观题的评卷情况和各题的分数合计情况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错登漏评情况,对主观题的阅卷情况一律不予检查。
二、查分程序
1、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自己的考分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8月10日至8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市、县区人事局申请查分,逾期将不予受理。
2、查分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有关人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经核实,考分确有错漏的,市人事局将根据情况予以更正,并将情况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予以公布。
三、要求
1、查分时试卷不得与考生见面。
2、查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丽江市人事局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