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省委“三个一”要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县委决定公开选拔5名科级领导干部。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将与全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同步开展,鉴于我县5月份已经开展过相关的报名和资格复审工作,已经报名的人员除需要更改报考岗位的情况外不用再次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选拔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共5个。其中,正科级职位1个,副科级职位4个。具体职位如下:
1、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正科级);
2、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3、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县商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5、县外事办清水河片区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在全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中选拔。
二、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
1、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具有5年以上工龄(2005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几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任科员满4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时间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时间累计满4年(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任相当职务)。(7)非中共党员干部。(8)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2、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具有3年以上工龄(2007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4)近几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担任科员级职务(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任相当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7)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8)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
3、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具有3年以上工龄(2007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几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担任科员级职务(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任相当职务)满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职)。(7)女干部。(8)具有2年以上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4、县商务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具有3年以上工龄(2007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几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担任科员级职务(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任相当职务)满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5、县外事办清水河片区开发办公室主任职位的报考资格和职位要求:(1)具有3年以上工龄(2007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近几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6)担任科员级职务(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任相当职务)满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三、公开选拔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开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人所在乡(镇)党政办或单位(部门)办公室报名,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云南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1、《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6K纸质)一份并拷贝电子文档,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2、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职务聘书、任命书)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16K纸质)。3、近期免冠红色底板一寸正规照片5张并拷贝电子文档。有关表格和事宜可登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ngm.gov.cn)或风情耿马网(www.gengma.com.cn)下载和查询。
报名阶段的起止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二)公开推荐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于8月5日前,各自在本乡(镇)或单位(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推荐人员范围确定。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开选拔考试。
(三)资格复审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在公开推荐的基础上,统一将公开推荐情况、《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县委组织部根据各乡(镇)和各单位(部门)公开推荐的情况确定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后的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拟定于2010年8月下旬在耿马县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领导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考务安排等工作由县公选办牵头组织。
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通知本人。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
(五)面试
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成立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成绩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各考场面试答辩全部结束之后,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应试人员当场公布,并由县公选办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根据笔试试卷的批阅情况确定,拟定于2010年9月30日前在耿马县城进行。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考察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面试工作确定,拟定于2010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七)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提名。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6121712,监督电话:12380
2、报名表
3、填表说明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