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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10月8日上午8:00理学院7楼765房间
复试时间:10月8日上午9:00-
复试地点:理学院(具体各分组地点见765房间门口张贴)
二、复试程序、录取原则
1.复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1)复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内容:专业能力、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外语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2.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时间:10月8日上午8:00-9:00
资格审查地点:理学院7楼765房间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a)、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b)、《2015免试生面试表格》1份(请填写个人信息部分)
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c)、接收推免生材料清单1份,下载地址:
http://gs.njust.edu.cn/zsw/a/zyxz/ssbg/20140922/160.html;
d)、《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情况表》1份;
e)、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f)、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g)、能够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类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各种表彰奖励证书、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等)。
(3)面试考核时间:10月8日上午9:00-
面试考核地点:理学院(具体各分组地点见765房间门口张贴)
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4)学院复试结果公布:10月10日之前
3.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能力为20分。
4.复试专业分组:
序号 | 同一复试专业组(专业代码) | 备注 |
1 | 金融学(020204)、金融硕士(025100)、统计学(071400)基础数学(070101)、计算数学(0701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应用数学(070104)、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 |
2 | 原子与分子物理(070203)、等离子体物理(070204)、凝聚态物理(070205)、声学(070206)、光学(070207) | |
3 | 光学工程(080300)、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生物医学工程(083100)、光学工程 (085202)、光学测试科学及仪器(0803Z1)、光电科学与工程(0803Z2)、激光科学与工程(0803Z3)、仪器仪表工程(085203) | |
4 | 土木工程(081400)、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硕士)(085213) | |
5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1)、固体力学(080102)、流体力学(080103)、工程力学(080104) |
5.录取办法:
拟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排名为依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录取。
复试后录取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按照复试排名次序递补录取其他学生。
三、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段秋枫84315133
考生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洁430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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